依法控烟知信行 健康生活你我他——天津举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日期:2015-06-08   点击:2584

  2015年5月30日上午,为迎接第28个世界无烟日,加强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推进我市依法控烟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由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教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共青团市委、市科协和和平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我中心承办的“《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三周年——依法控烟知信行、健康生活你我他”宣传活动在和平区和平路步行街顺利开展。

  活动现场,河西区闽侯路小学的学生代表进行“无烟生活”主题表演绘画,我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代表、和平区无烟家庭代表分别做出加强控烟监督执法承诺和无烟生活倡导,市文明办综合处处长刘金刚同志、和平区副区长孟冬梅同志、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栩冬同志分别致辞。活动结束后,出席现场活动的有关领导随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赴和平区恒隆广场餐饮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全球每年因吸烟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600万,即每6秒钟即有1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同时因二手烟暴露所造成的非吸烟者年死亡人数约为60万。控制烟草危害已成为国际上的普遍共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控烟工作的开展,对于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2012年5月31日,为有效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享有健康无烟的生活,《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三年来,各区县、各部门以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着力加强监督执法、健康教育、能力培训、监测评估等工作,以建设无烟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活动为载体,以在我市举办的重大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控烟工作。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各类场所禁烟标识张贴率、无烟环境布置情况等较《条例》实施前有了明显提升,群众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下降了15个百分点。

  2015年,我市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各区县、各单位依法履职,健全我市控烟监督执法网络,加大对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加强控烟执法队伍和公共场所人员培训,提升控烟监管力度,继续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和无烟学校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加大《条例》宣传,努力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的控烟法制环境。

  在《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三周年暨第28个世界无烟日来临之际,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号召: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和支持公共场所禁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人做起,自觉遵守《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权益,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对发现的违法吸烟行为,要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向该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