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日期:2013-07-08   点击:4989

国卫疾控慢病便函〔2013〕4号

 

关于下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疾病控制处、爱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病控制处、爱卫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卫疾控发〔2012〕34号),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现制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请你们按照实施方案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2012年版)》要求,巩固已有成果,深化行动内涵,提高工作质量,突出实际效果,落实各项主要任务,促进规划目标实现。

 

附件:1.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2.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展汇总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全国爱卫办

2013年7月8日

 

附件1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近年来,各地稳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60%以上的县(区)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地行动进展见附件2)。为不断巩固行动成果,提高工作实效,根据《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卫疾控发〔2012〕34号)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5年)》(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到2013年底,东中西部各省启动开展行动的县(区)分别达到80%、60%和40%,到2015年底,全国50%以上的县(区)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2012年版)》的要求开展行动。

(二)到2015年底,开展行动的县(区)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的知晓率不低于45%,采用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工具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0%,每天摄入蔬菜、水果达标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至9克以下。

(三)各省每年至少完成对辖区内50%的行动县(区)的绩效考核,工作信息上报率与审核率达到95%以上,到2015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评价方案完成评价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各省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联系宣传、教育、体育、新闻广电等部门,科学指导合理膳食,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支持妇联、科协、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和学会、协会共同参与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2.各省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要在国家行动办公室和省级行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因地制宜制订实施省级行动方案,做好科学指导、组织实施、信息上报和绩效评估工作。

3.各地市和行动县(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行动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政策宣传,组织有关部门,多形式多途径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地市和县(区)疾控中心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指定专人负责,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宣传教育。

1.各地要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为内涵,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为口号,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各省和地市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大型的宣传活动,行动开展县(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宣传活动。

2.各级行动办公室要积极营造舆论环境,主动联系当地的主流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对宣传活动进行报道,有条件的省、市、县可在当地电视台设立健康频道或栏目,利用手机和网络、微博客等新兴媒体,以互动方式开展公益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和受众覆盖面。

3.鼓励行动县(区)组织开展健康长走比赛、健康生活方式知识传播竞赛、健康生活方式大使选拔赛、健康生活方式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行动的主动性。

(三)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各地行动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加强对已建设的健康支持性环境的维护与动态管理。各行动县(区)每年新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不少于3个。

(四)研制推广适宜技术和工具。

1.各省和地市行动办公室要组织研发适宜技术和工具,省级行动办每2年至少研制出1种适宜技术或工具,各县(区)行动办公室每年至少推广适宜技术或工具1种,以促进居民提高健康意识和养成健康行为。对经过评估的成熟技术和工具要及时上报国家行动办公室,国家行动办适时组织适宜技术和工具的科学评估、筛选与推广。

2.各县(区)要大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认真组织技术培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每年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不少于200人,培训内容包括: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适宜技术和工具。

(五)组织实施专项行动。

各地行动办公室根据本地主要健康问题,围绕重点人群(如学龄儿童、妇女、临床医生、职业人群、流动人口等)和重点场所(如学校、医院、单位、酒店、小区、超市、药房、理发店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维持健康体重、营养标签教育、理性饮酒、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国家行动办将制定并下发专项行动指导方案。

(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各省和地市行动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管理和技术培训,各县(区)行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接受培训的比例达到100%。培训内容包括: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防治骨质疏松知识要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适宜技术和工具、专项行动方案等。

三、交流与督导评价

(一)国家和省级行动办公室每年度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经验交流活动,对各地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

(二)各省级行动办按照本省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对本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和绩效考核,及时评价工作成效,按时完成每年2次的工作信息上报工作。

(三)国家行动办公室制定下发第一阶段行动(2007-2015年)评价方案。各省级行动办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开展行动周期效果评价,并于2015年底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及时上报数据。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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