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食堂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2.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2)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3)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职工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3.食堂环境。
(1)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职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2)食堂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
4.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职工选择。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四)示范餐厅。
1.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餐厅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2.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餐厅努力培养专职或兼职营养配餐人员,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科学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和加工,帮助顾客正确选餐。
(2)管理员、厨师、服务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3)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3.餐厅环境。
(1)有膳食宝塔等合理膳食宣传内容的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宣传形式,营造餐厅营养健康氛围。
(2)餐桌上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
(3)利用桌布、餐具包装等多种途径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
4.点餐服务。
(1)餐厅工作人员引导顾客选择低盐少油膳食。
(2)菜谱标示菜谱能量,有条件的餐厅可标注各类营养成分,服务人员能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膳食。把新鲜水果、奶类和饮用水作为餐厅供应的一部分。
(3)菜谱中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
四、工作策略和措施
(一)政府支持,多部门参与。
在政府领导下,充分利用当地卫生、教育、体育、宣传、妇联等部门力量,共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二)技术指导,科学创建。
充分利用当地疾控、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等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为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订人员培训计划,定期为创建社区、单位、餐厅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技术指导和创新能力。
(三)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可与其他领域的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各方人财物资源。特别要与健康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将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纳入政府推动的创建活动中,既丰富各项创建活动的内容,又借力实现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的目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组织作用,将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开展纳入党团工会组织活动内容,丰富单位文化。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管。
充分发挥管理部门、行业、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和考评作用。如在示范社区或示范单位引入居民或职工的满意度评价;在示范食堂/餐厅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和菜品点评;发挥餐饮行业的行业自律,规范、支持示范餐厅的创建。
(五)宣传引导,持续发展。
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及其效果,提升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的影响力、认同感和竞争力,使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如大力宣传示范餐厅的健康理念,引导顾客选择,推动示范餐厅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合实际,主动创新。
结合当地民俗、风情、文化、环境等实际情况,围绕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主题,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单位特色、餐厅特色的宣传活动。
五、考核验收
各省(区、市)参考国家示范创建指导方案,制订本地区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指导创建和验收工作,同时报送国家行动办公室备案。每年12月底,各省(区、市)要将创建和验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国家行动办公室。国家行动办公室根据各地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